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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6:24   阅读数: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语委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第八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现将宁夏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站领取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范围

    2023至2024年度在宁夏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站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在网上查询到证书的人员。

    二、集中领取时间

    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集中领取结束后,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宁夏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站将不再提供纸质证书领取业务。请未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行下载电子证书。

    三、领取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56号宁夏大学金凤校区终身教育学部3楼306室。

    四、领取程序

    1.提前确定考试具体日期及证书编号后四位数(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准考证号码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查询);

    2.在普通话证书存放架上找到相对应日期的档案盒(将档案盒交由工作人员查找证书);

    3.在档案盒内名单上根据证书编号最后四位数字查找证书信息,确认后签字(代替他人领取的,签领取人姓名);

    4.将领取的证书及身份证交工作人员验证后离开。

    、注意事项

    1.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每个人最多代领5张证书。

    3.纸质证书丢失后不再补发,请及时下载电子证书。

    4.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试人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