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在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顺利举行。来自全区18所高校的654名高校任教或聘用人员参加了本次考试。
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全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和相关课程考试工作,教育厅王建平副厅长、宁夏大学党委赵利宁副书记、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张鲁生处长多次强调指出要严格培训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为自治区各高校补充合格教师。本次考试分为《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两个科目。为使考试顺利、规范进行,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范占平调研员、冯中颖老师对高师中心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中心在考试前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成立了以和润主任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试纪律进行了出卷、审卷、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安排及保密等考务工作。周密的部署安排、良好的考风考纪、有效的服务保障,保证了考试的顺利进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全区各高等学校任教人员或聘用人员(不包括师范类、博士和取得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教师),同时必须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取得《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