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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下发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2013-05-17     (浏览次数:)

改革培训模式 提升培训质量

(《中国教育报》记者 赵小雅)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主要针对当前教师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增强培训针对性、改进培训内容、转变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自主性、营造网络学习环境、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建设培训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培训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中小学教师培训要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工作目标,并要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培训规划、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全过程。要根据教师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

在改进培训内容方面,《意见》要求培训内容贴近中小学一线教育教学实际,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50%。要求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和信息技术作为通识课程,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国家将制订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在培训方式上,《意见》要求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经验,改革传统讲授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

《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平台,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学时学分合理转化。《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开展区域间教师网上协同研修,培养网络研修骨干队伍。

《意见》还要求各地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设培训专家库,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培训者队伍,专职培训者要切实深入中小学校开展研究与实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国家建立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地培训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培训者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

《意见》提出,国家将建设全国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家级培训和各地培训的动态监测。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对培训经费使用等进行全程监控。国家还将制订培训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国家还将把教师培训纳入对各地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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